服務內容 Service

聯系我們 Contact us
南通名探大眾援助服務中心
地 址:江蘇省南通市南大街88號電 話:民事婚姻援助:0513-85323007
商業事務維權:0513-85525511
網 址:www.cwlong.com.cn
E-mail:171139672@qq.com
您現在的位置是:首頁>新聞中心
新聞中心
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哪些財產歸共同所有 | |
發布者:admin 發布時間:2024/3/5 閱讀:1370次 | |
![]() 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哪些財產歸共同所有 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,歸夫妻共同所有: (一)、工資、獎金; (二)、生產經營的收益; (三)、知識產權的收益; (四)、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; (五)、基他應當歸夫妻共鳳所有的財產;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為夫妻一方的財產: (一)、一方的婚前財產; (二)、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、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; (三)、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; (四)、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; (五)、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。 |
|
|
|